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13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印成麦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共有132台游戏游艺设备。执法人员通过扫描“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二维码核验,发现其中1台设备的游戏内容与其备案内容不一致,该设备审批批准编号为“粤游艺审〔2021〕469号”是一款有奖型抓礼品机,而现场该设备里装了一个有96个分为黄、绿、蓝、红四种颜色圆孔的纸箱,以及一个弹力球。该台抓娃娃机玩法为消费者可在投币后操纵摇杆控制爪子抓取弹力球,爪子自动松开,弹力球落到中奖区域(带有“黄、绿、蓝、红”颜色的圆圈中)可找工作人员兑换相应礼品。奖励标准为:弹力球落在红色圆圈处为一等奖奖励乐高积木一盒,弹力球落在蓝色圆圈处为二等奖奖励玩具一个,弹力球落在绿色圆圈处为三等奖奖励中性笔一支,弹力球落在黄色圆圈处为四等奖奖励干脆面一袋。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其具有《娱乐经营许可证》,但无法提供与涉案机型相一致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当事人涉嫌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其行为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3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13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印成麦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行政执法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执法结论 |
1、罚款:伍仟(5000)元。 |
处罚日期 |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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